小谈中文之美——纪念余光中先生

李晓鹏 李晓鹏博士 2018-01-14 16:42


 我读高中的时候,有两个姓余的散文作家很受学生们的欢迎,一个叫余秋雨,一个叫余光中。余秋雨爱讲点人文历史,略带忧郁的文笔,很得文艺青少年们的喜欢。把他的文章背下来,用那种调调去写高考作文,是极好的,容易得高分。不过看多了,就有点发腻。

余光中的散文跟余秋雨相反,节奏明快、恣意汪洋,常常有些奇思妙想,并不故意抖包袱,却能引得人莫名的开心。比如他说自己的四个女儿,还在襁褓之中的时候,看见有别的父母推着婴儿车走过,一想到里边的小男孩将来可能要把女儿从自己身边抢走,就忍不住想要拿些胡椒粉过去往那婴儿车里洒一点,以警告他们另做打算;又说月光很好,落在衣服上,轻轻一抖,便是一地水银。将月光如水、水银泻地轻松化用入文,妙的很。就像李白的《蜀道难》、《将进酒》,不遵格律、信笔如神。

千年以下,能得谪仙真传的文人不多,散文作家余光中可以算一个。

——不过,这个评价仅限于散文。余光中的诗除了乡愁等两三首,大部分都很一般。毕竟诗的时代已经过去一千年。唐诗是古典时代的流行音乐。现在要做诗人,就应该去谱曲,写一首《酒干倘卖无》就好了。

现如今,世间已无余光中。二十年后,再把他的散文再翻来看了看,也找不回当初的激动了。《余光中散文》给我的快乐,连带高中时文艺青年的理想,都一起留在了上个世纪。我在二十一世纪的第一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,把时间都花在了政治、经济、历史这些讲求实际的学问上了,与散文和诗,再没有什么关系。若不是先生去世的消息震动海内,我都已经忘了远在郊外的某个房间里还有一本二十年前买的《余光中散文》。

不过,在这本遗忘已久的文集中,有一篇文章,我还会时不时的从网上下载来看一看,甚至打印出来,讲给别人听。这不是一篇散文,它讲的是在现代文写作中如何正确使用中文语法,名叫《中文的常态与变态》。此文令我受益极大,之所以不时翻出来看,为的是不忘掉文中给出的建议。打出来给别人讲,则是为了教师弟师妹们如何把文章写的读起来让人舒服。

这篇文章说,英文的语法对中文侵蚀的很厉害,受此影响,好多人写出来的东西不伦不类,令人难以卒读。例如中文本来是说“因此”,现在不少人却爱说“基于这个原因”;本来是说“问题很多”,却非要说“有很多问题存在”。这是很糟糕的。

余光中将中文的生态特征总结为十二个字:措词简洁、句式灵活、声调铿锵。我以为极为精辟。写一篇好文章,最重要的当属思想内容,文章有无价值,主要由此决定;第二在于谋篇布局,文章能否把问题讲清楚,主要由此决定;第三重要的,就是遣词造句,文章读起来是否舒服,则由此决定。余光中所说的中文生态,就是指的遣词造句之功。

遣词的功夫比较基础,不用多说。余光中把文章的重点放在了造句上,因为这是受英文语法干扰最多的地方。

文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这么一个部分:英文形容词多前饰,汉语则多后饰。《史记》里面介绍项羽,“籍长八尺余,力能扛鼎,才气过人。”若用英语的前饰法翻译成白话文,就是“项羽是一个身长八尺多、力能扛鼎、才气过人的汉子”。实际只需要简单后饰即可:“项羽身高八尺有余,力能扛鼎、才气过人”,就非常通顺。

文言文中,形容词前饰极为少见。白话文借鉴英文,引入前饰,增加介词“的”来构建语法,算是对文言语法的有益补充。但很多人受此影响,不仅前饰用“的”,连带后饰也一并给改成了“是……的”句式,这就画蛇添足了。

比如:“他学习成绩很好”,这是后饰。若要改为前饰,可以说“他是个学习成绩很好的孩子”。虽然有点啰嗦,毕竟增加了新要素“孩子”,比后饰法多包含了些信息。但有的人却会把这句话说成“他的学习成绩是很好的”。这样凭空多出来一个“是……的”,除了给文章增加累赘外,毫无意义。后饰型“是……的”句式危害甚广,“这个事件的影响是很大的”“这个说法是非常错误的”、“这条河的水是很深的”、“这片森林的面积是十分广阔的”……好多人离开了“是……的”句式几乎都不会正常说话了。

余光中把中文句式的特征归结为两个字“灵活”,也就是句子可长可短、修饰可前可后。把中文的这个特征摸透,写起文章来就可以变幻无穷、随心所欲了。

中文生态的最后一大特征,被余光中归纳为“声调铿锵”。这就更妙了。我从这四个字中大受启发,大开脑洞,从此对中文的理解感觉很是上了一个大台阶。特别是把“声调铿锵”跟字词和句式的变化结合起来,那就真是妙不可言了。

中文是方块字,所有的字都只有一个音节,而且除了像“一”这种极特殊的情况外,声调也都确定了。不像英文,单词的音节和声调无法控制。正因为如此,中文才发展出来它特有的或者说特别突出的音韵美。这种音韵上的特质,让所有的中国古诗,都无法被翻译成外文,不仅如此,还没法翻译成现代汉语。一经翻译,其作为诗的特点就会完全丧失。

用现代汉语写诗,音韵美是没法跟古诗比了。但白话文借鉴外文文法,在多音节词和长句构造方面大大改进,其意思表达的精确与丰富程度,远非文言所能比拟。同时,它又保留了方块字单音节和固定音调的特点,结合长短句式和词汇音节的变化,不仅可以写出很多古文原有的音韵美,还可以新增不少文言所缺乏的节奏。可以长短结合,也可以长长对仗、短短对仗,还有“长、短、长”,“长、长、短”,“短、短、短”、“短、长、短”等多种组合方式;韵律可以奇偶对仗,也可以反其道而行之,奇数音节搭配偶数音节,形成错落有致的音韵感,等等,这就让现代汉语在写好长文方面,比文言文有更大的优势。若论精致短巧、对仗工整、意境朦胧,今不如古;至于娓娓道来、说理透彻、层次丰富,古不如今。

用中文写文章,却不顾及它的韵律和节奏,那就是白瞎了。

以余光中的《不朽,是一堆顽石》为例,其中有一段写英国西敏古寺的。那里是英国历史上众多帝王将相、学者文人们的墓地所在。他这样写道:

“(1)在那座嵯峨的中世纪古寺里,幢幢作祟的鬼魂,可分三类。(2)掘墓埋骨的,是实鬼。立碑留名的,是虚鬼。勒石供像的一类,有虚有实,无以名之,只好叫它做石精了。(3)而无论是据墓为鬼也好,附石成精也好,这座石寺里的鬼籍是十分杂乱的。(4)帝王与布衣,俗众与憎侣,同一拱巍巍的屋顶下,鼾息相闻。(5)高高低低,那些嶙峋的雕像,或立或坐,或倚或卧,或镀金,或敷彩,异代的血肉都化为同穴的冷魂,一矿的顽块。”

其中(2)是典型的“短、短、长”结构,两短一长。前两段“掘墓埋骨的,是实鬼。立碑留名的,是虚鬼”是对仗关系——掘墓埋骨对立碑留名,实鬼对虚鬼。第三段放开,不受格律和字数的限制。这就是余光中所讲的“句式灵活”。以对仗求音韵,以长句出错落。前面两短讲简单易懂的概念,以工整为主;后边一长阐述复杂的内容,以说透为要。文言语法与现代文法优势互补,才能写出这样优雅而又包含了有趣思想的好句子。

(3)句是微缩版的“短、短、长”结构:据墓为鬼与附石成精相对仗,然后用一个长句做总结。有趣的是,余光中在这里自己也用了“是……的”句式来做后饰。但这是个“高级错误”,因为如果简单的把“是……的”去掉,整个句子的音韵节奏便遭破坏。我反复读了几遍,去掉之后读起来总不太舒服,主要是节奏感不对。我认为改进的方法是在去掉“的”字之后,在“是”字前面补充一个“总”字,使总字数不变,再在“总”字前面加上一个逗号破句,节奏感就出来了。改完后这句话变为:“而无论是据墓为鬼也好,附石成精也好,这座石寺里的鬼籍,总是十分杂乱”,读起来就没啥问题了。

第(4)句,是“短、短、长”结构的变体,“短、短、长、短”,前两短对仗,而且两个对仗句的内部,又是一个小对仗结构:帝王对布衣、俗众对僧侣。后一长总结,这个长句内部,又是一个“长、短”组合。这种在结尾处通过长短组合,以短词结尾的句子,读起来干净利索、铿铿锵锵,也是一种常见的用法。

第(5)句很奇。“那些嶙峋的雕像”既是“高高低低”所修饰的宾语,又是后边“或立或坐”的主语,在“雕像”之前又放了一个“嶙峋的”形容词再作修饰,可谓前饰、中饰、后饰并用,避免了一长串形容词在一个名词前面反复出现的尴尬。其中,加“的”字的中饰是现代语法,后饰是古代语法,不带“的”字的前饰是非规范语法。形容词与名字,有直接用“的”字连接,也有前后分别用逗号破开,构成了一段音韵独特的名词修饰结构,其间又穿插着四字对仗与三字对仗的搭配,而四字对仗又由二字对仗两两构成,读起来变化多端、神鬼莫测,。

我这段评析,是否自作多情,画蛇添足呢?也许是余先生信手拈来、妙语天成,哪里想过什么语法、音韵?若是别的作家,恐怕难说,但有《中文的常态与变态》这几篇专讲语法的文章在,读了之后就可以知道,余光中对语法,抠得很细、一丝不苟。这些优美的句子最后写出来印刷出版,一定是反复修改锤炼而成的。写作与修改过程中,必定有完善语法和韵律的故意。说不定也和我一样,一边修改,一边反复默念“措词简洁、句式灵活、声调铿锵”的十二字真言,以检查每个句读和段落是否都在用词、造句、读音三个方面完美无缺。

我几乎不写散文,写的都是有关政治、经济、历史方面的长篇大论,甚至像《从黄河文明到“一带一路”》这种上百万字的大部头。但“用词简洁、句式灵活、声调铿锵”三大标准,在几乎所有的中文写作中都很适用,包括跟散文全无关系的严肃政论文。比如,毛泽东《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》,其中介绍贫农的有这么一段:

“(1)一部分贫农有比较充足的农具和相当数量的资金。此种农民,每年劳动结果,自己可得一半。(2)不足部分,可以种杂粮、捞鱼虾、饲鸡豕,或出卖一部分劳动力,勉强维持生活,于艰难竭蹶之中,存聊以卒岁之想。(3)故其生活苦于半自耕农,然较另一部分贫农为优。其革命性,则优于半自耕农而不及另一部分贫农。(4)所谓另一部分贫农,则既无充足的农具,又无资金,肥料不足,土地歉收,送租之外,所得无几,更需要出卖一部分劳动力。(5)荒时暴月,向亲友乞哀告怜,借得几斗几升,敷衍三日五日,债务丛集,如牛负重。”

文中第(2)句,“种杂粮、捞鱼虾、饲鸡豕”为三个三字排比,而且结构对仗,均为一字动词加两字名词的结构。其动词“种、捞、饲”三字,为“四声、一声、四声”的“两低一高”发音组合,两字名词的最后一字“粮、虾、豕”是“二声、一声、三声”,也是“两低一高”发音组合,整个排比句读起来音调高低起伏,节奏感很强。

——这里我没有用古诗格律中“平仄”的概念,而是用的“高低音”的概念。因为作为一个说四川话的重庆人,我从来没搞清楚过二声和三声在发音上有啥区别,而在格律上二三声竟然是分平仄的。在我的韵律观念里,汉语只有三个音阶,分别是“高音、中音、重低音”,一声是高音,比较铿锵;二声三声是中音,平缓低沉;四声是重低音,震撼有力。写作一篇好文章,跟谱曲类似,总要讲究高低音搭配,让读者读起来的时候,能产生一种弹钢琴的快感。对仗、排比等各种造句方法,都要围绕这个目标来操作。长篇古文读起来往往相当不爽,并非文言阅读障碍,而是它太讲究对仗了,缺乏变化,整齐得让人眼花,就跟一首音乐一个节拍拍到底一样烦人。好比《欢乐颂》那个简单重复的调调,也就只能谱那么短,如果按照它的调子谱成一个两小时的交响乐,估计会让听众崩溃。古诗好听,古文难读,就是这个道理。

(2)句中的三个三字排比以后,突然变成一个较长的普通陈述句式“或出卖一部分劳动力,勉强维持生活”,就是这种节奏感的变化。“出卖一部分劳动力”跟“种杂粮、捞鱼虾”其实是平行关系,但如果改成“卖劳力”,跟前面三个排比接上,反而显得单调且刻意,没啥意思。陈述完了之后,再以两个七字对仗“于艰难竭蹶之中,存聊以卒岁之想”结束这一句话。总体为“短排比+长陈述+中对仗”的组合。

第(3)句为严谨的社会学分析,完全采用平淡的陈述句式,以把道理讲明白为要,不追求文辞句法的美感。

第(4)句再度变成描述一部分贫农的生活状况,连着用来四个四字句,“肥料不足,土地歉收,送租之外,所得无几”,半对仗半排比,读起来节奏也甚明快,利于读者在经过上一句深奥的分析后清醒一下头脑。

第(5)句分为三个层次。“荒时暴月,向亲友乞哀告怜”为第一层次,这里面暗含了一个对仗句,“荒时暴月、乞哀告怜”,四字对里面又藏着两字对,荒时对暴月、乞哀对告怜。如果是文言写法,就会把“向亲友”三个字删掉,看起来就更整齐,意思似乎也能理解。不过删掉以后宾语不明,有可能造成误解,不是向亲友,而是向地主富农,那这句话的意思就变了。这也是古文和今文的一个区别:古文过于讲究工整,时常会漏掉一些看起来用处不大的信息,作者自己是清楚的,到读者那里就会造成误解甚至混乱。因文害意,诚不足取。

第二个层次是“借得几斗几升,敷衍三日五日”,这是一个六字对仗。

第三层次是两个四字句“债务丛集,如牛负重”,这不是一个对仗句,但在音韵上,效果与对仗类似。三个层次共同构成了整个第(5)句 “四字对+六字对+四字对”的“短、长、短”结构,节奏感就出来了。

以上解读,可能看起来有些繁琐。但好的文章,真就是这样写出来的。真实的写作过程,比这个还要复杂。虽说第一是思想,第二是结构,第三才是文采,但文采也很重要,对于提高文章的可读性,扩展读者范围,作用不小。有些文章,作者好思想、好思路,但文采不好,读起来磕磕巴巴,难免让人读不下去、半途而废,总归是一件憾事。

王小波打过一个比喻:如果有一个在海里生活了一万年的水母突然开口说话了,把它的话记录下来,一定是很有价值的科学资料,但肯定不会是一篇好文章。文字之美,有它相对于思想和立场的独立性。中文之美,又在一切文字中尤其突出。把文章写漂亮,非经过艰苦的训练和仔细的打磨不可。从抒情的散文,到严肃的政论,概莫能外。写作之人,于“措辞简洁、句式灵活、声调铿锵”十二字真言,应当处处留心。

余光中的散文让我体验到了中文之美,又有《中文的常态和变态》这篇文章从理论上给我开了窍,收益至今。闻先生辞世,乃作此文,以兹纪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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